近年来,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3年1月1日,经过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妇女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后,福建、贵州等地积极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规进行了更新,旨在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对女性的保护措施,这些改动与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密切相关。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更新概览
自2023年6月1日起,福建省实施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对保障女职工权益提出了六项重要规定:
背景调查要求:针对需密切接触女性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及管理时必须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询应聘者和在职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记录。一旦发现上述记录,不得录用或立即解雇相关人员。
定期健康检查
企业至少每两年应组织女职工进行全面健康体检,包括妇科检查,且35岁以上女职工还需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体检费用由企业承担,并视同工作时间。
灵活工作安排
孕期、哺乳期女职工若原岗位不适,可与企业协商调整岗位或改善工作条件,同时支持采取弹性工作时间或居家办公等灵活方式。
鼓励托育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托育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托育服务的建设和提供。
新就业形态女性社保
鼓励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参加社会保险,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女性提供生育津贴。
职业技能提升
政府鼓励为产后返岗、失业、残疾、农村留守等女性提供职业培训,并给予补贴。
贵州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贵州省同样在2024年3月26日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5月15日起实施。其中,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工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男女平等原则
保障妇女在薪酬福利等方面与男性享有同等权利,集体合同需包含性别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内容。
工作场所设施
女职工人数较多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根据需要建立卫生室、孕妇休息室、母婴室等,满足女职工特殊生理需求。
企业应对策略提示
鉴于上述政策变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注意:
避免招聘歧视,确保招聘广告、简章内容合法,避免性别、婚育状况等直接限制,采用合理岗位要求和优先条款。
合理配置岗位,确保任何区别对待均基于工作内在需求,避免非理性歧视。
完善女职工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便利设施,实施定期健康检查,创建安全、尊重的工作环境。
关注法规动态,主动适应法律法规更新,适时调整内部政策,确保合规运营。
综上所述,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需积极适应,不仅要避免法律风险,更要主动营造一个公平、尊重和包容的工作环境,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