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
广州市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要求
对《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
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办法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件具体明确了哪些内容呢?
跟着小编往下看看吧~
01
覆盖人群范围
在原长护险已覆盖全体职工医保人群的基础上,新增将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02
筹资机制
建立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机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单位缴费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划转,个人缴费由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月代扣。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筹资标准。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筹资为个人和财政补助部分中划转,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03
保障范围
一、是扩增保障人群范围。将保障范围从重度失能人员扩增至有护理需求的所有失能人员。
二、是新增设备使用待遇。
04
待遇设定和服务模式
一、是分类设定待遇水平。长护险待遇水平与险种身份、失能等级相挂钩,居民参保人员总体待遇水平为职工参保人员
的50%左右。
二、是增加服务项目设置。长护险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分别各增加4项至41项和34项。
三、是新增护理耗材费纳入支付。将医疗护理中涉及使用的10大类20项材料费纳入支付范围。
可能有小伙伴会问长期护理保险的
适用人群范围是什么?
筹资及标准是什么?
还有哪些服务形式?
......
别着急
小编给您带来
六大热点问题大解答~
01
长期护理保险的适用人群范围有哪些?
(一)以下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1.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
2.年满18周岁的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
参保人员。
(二)是否需办理手续
个人无需办理手续,由市医保中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关系。
02
复工后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及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参保人员
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部分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划转,单位无需增加缴费;个人缴费部分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
个人缴费以当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1年为6175.2(元),月缴费费率为:
1.未满35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2.满35周岁至未满45周岁参保人员为0.02%;
3.满45周岁至退休前参保人员、退休延缴人员为0.08%;
4.享受退休待遇参保人员为0.12%.
(二)居民参保人员
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分别从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中划转,个人和财政均无需增加缴费。
03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长期失能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经失能评估为长护1-3级;
(二)延续护理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年满60周岁在本市定点医院因规定的病种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有医疗护理需求经延续护理评估符合条件;
(三)设备使用人员享受待遇条件
未入住护理服务机构,经设备使用评估后需使用规定设备。
04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形式有哪些?
(一)机构护理:参保人员入住护理服务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机构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
(二)居家护理:参保人员居家建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机构制定护理计划并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
居家护理生活照料服务根据不同失能等级分为A类、B类、C类三种。
05
长期护理保险具体待遇水平是怎样?
长期护理保险生活照料待遇、医疗护理待遇和设备使用待遇分类设定待遇水平,与险种身份、失能等级、服务类型挂钩。具体标准如下:
经评估为长护2-3级:全部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
经评估为长护1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各支50%;
经评估为其他情形:个人支付100%。
申请复评结论与初评结论一致的,复评费用由个人全部支付;结论不一致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及个人不予支付初评费用,按规定支付复评费用。